内地投资者在新加坡投资设立设新公司或投资在现有的新加坡公司,投资者本人、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均可在该计划下申请新加坡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ce(PR)。
投资金额
以下任何一项投资项目的投资均需要持续5年
1、将至少新币100万元投资在新加坡设立新公司开展业务或投资现有新加坡公司业务
2、至少投资新币150万元在新加坡设立新的公司或投资现有新加坡公司业务或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
3、至少投资新币200万元在新加坡设立新的公司或扩充现有公司业务或政府批准的投资,其中50%可用于投资住宅物业
4、将500万新元的等值金融产品存入新加坡。其中200万新元可用于投资圣陶沙别墅项目
未婚子女或可准许申请移民,但要视乎个人优点而定。而企业家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如一起申请移民,每位需额外投资新加坡币30万元。但如父母不提出申请的话, 其申请人亦可为父母申请长期探亲证在新加坡居留。
投资领域
可投资于制造业, 电子,化学,技术,后勤, 电讯, 信息科技, 广告, 旅游, 高级餐厅, 酒店, 银行, 保险, 贸易, 及建筑业等等。
不可投资于伴游业、土尔其浴、妓院、等公众不受欢迎的任何行业;也不可进行外汇投机买卖和相关贸易;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信托和基金、住宅方面的房地产、以转卖或租赁为目的物业。
投资须知
如投资基金,可投资于1个或多个,每个基金最少投资额为新币30-50万。基金的回报率预计在10%-20%之间,但投资基金具有一定风险。
投资者获得永久居民后满2年,可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申领新加坡公民护照和公民身份证。投资期间申请新加坡公民资格被批准,所有投资文件将归还投资者。投资者可自由处理相关投资(如转让股份、撤出资金等)。 |